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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1/3/12
东兴市水利局建设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批办事指南(135)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 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评估论证报告(一式十份)
2、流域综合规划批复等件(一式十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中心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办事指南(136)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工程符合防洪规划要求评估论证报告(一式三份)
2、有关防洪规划批复等文件(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137)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一式十份)
2、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一式十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一式十份)
4、资金筹措文件;(一式十份)
5、工程建成后管理机构批文、管理经费承诺文件(一式十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
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办事指南(138)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 号)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盖章);(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一式四份)
3、取水工程的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一式四份)
4、拟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
5、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四份)
6、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承诺书或其他文件;(一式四份)
7、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取水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139)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报告书;(一式三份)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评审意见(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运河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同意办事指南(140)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一式四份)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或简单分析材料;(一式四份)
4、环保部门的意见;(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事指南(141)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批准立项文件;(一式四份)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及水库灌排系统变更的地点、范围、面积、数量等;(一式四份)
4、占用或变更的起始时间、期限及作业方式;(一式四份)
5、跨行政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一式四份)
6、补偿的方式(有偿占用或等效替代)及资金落实、承诺情况。(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142)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七条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书;(一式四份)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作为方案报告书中附件);(一式四份)
3、技术评审单位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的审查意见;(一式四份)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文本;(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办事指南(143)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 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文件(书);(一式三份)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一式三份)
3、水土保持设施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一式三份)
4、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一式三份)
5、按规定需要先进行技术评估的开发建设项目,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同时提交技术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开垦荒坡地批准办事指南(144)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一式三份)
3、土地、林业、环保部门意见;(一式三份)
4、当地政府、村委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145)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河道管理部门的意见;(一式四份)
2、申请书;(一式四份)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一式四份)
4、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一式四份)
5、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一式四份)
6、涉水建设项目对第三者有影响的,应当附具第三者承诺书;(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在蓄滞洪区内建设铁路、公路、矿山等建设项目防洪工程设施验收办事指南(146)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
1、河道管理部门的意见;(一式四份)
2、申请书;(一式四份)
3、工程建设依据文件;(一式四份)
4、有关工程设计报告及图纸;(一式四份)
5、工程项目占用防洪保留区内土地范围、工程设施情况及建设计划;(一式四份)
6、工程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对规划防洪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和补偿措施,工程建设和运行调度方式对防洪除涝的影响分析以及洪水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分析,在洪泛区内建设项目需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一式四份)
(二)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
1、避洪设施建设申请书;(一式四份)
2、工程建设方案及相关图纸。(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蓄滞洪区内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办事指南(147)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㈠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
1、堤防总段初审意见;(一式四份)
2、申请书;(一式四份)
3、工程建设依据文件;(一式四份)
4、有关工程设计报告及图纸;(一式四份)
5、工程项目占用防洪保留区内土地范围、工程设施情况及建设计划;(一式四份)
6、工程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对规划防洪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和补偿措施,工程建设和运行调度方式对防洪除涝的影响分析以及洪水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分析,在洪泛区内建设项目需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一式四份)
㈡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
1、避洪设施建设申请书;(一式四份)
2、工程建设方案及相关图纸。(一式四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办事指南(148)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当地政府、村委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3、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审查意见、水电站防洪规划审查意见、项目建设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书。(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护堤、护岸、库区林木砍伐审查办事指南(149)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林业部门的意见;(一式三份)
3、活动所依据的相关文件、设计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三份)
4、对河道堤防安全是否会造成影响的说明(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办事指南(150)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
2、设计、鉴定、施工等相关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3、竣工验收相应的工程技术材料。(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一式三份)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河道采砂许可办事指南(151)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 广西河道管理规定。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采砂许可审批的文件;(一式三份)
2、采砂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一式三份)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一式三份)
5、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一式三份)
6、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办事指南(152)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河道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式三份)
2、河道采砂许可申请书及《河道采砂报告》中应明确计划采砂地点、范围、采砂量、采砂强度、采砂时间、挖深作业方式、所采砂料及废料堆放位置等相关内容;(一式三份)
3、经营性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核实原件); (一式三份)
4、采砂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一式三份)
5、上一年度采砂管理费上缴收据。(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办事指南(153)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3、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一式三份)
4、当地政府、村和工程管理单位书面意见。(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办事指南(154)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3、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一式三份)
4、当地政府、村和水库工程管理单位书面意见。(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改变水库用途审批办事指南(155)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水库登记附表;(一式三份)
3、水库新用途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一式三份)
4、当地政府、村的书面意见。(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河道管理
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办事指南(156)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河道管理部门的意见;(一式六份)
2、申请书;(一式六份)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一式六份)
4、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工程方案;(一式六份)
5、《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及《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一式六份)
6、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一式六份)
7、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证、排水(污)口设置许可证;(一式六份)
8、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佥水事权益的,应法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一式六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
办事指南(157)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6条;
(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一式六份)
2、县级市水利部门初审意见;(一式六份)
3、相关建设依据文件;(一式六份)
4、处理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一式六份)
5、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影响评价报告;(一式六份)
6、建设方案;(一式六份)
7、图纸(建设项目位置示意图、工程平、立面图,加盖设计单位图意章)。(一式六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功能区划审批办事指南(310)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化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审批水功能区划的文件(一式1份);
(2)水功能区划(一式5 份);
(3)有关部门意见(一式1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
水量调度预案审批办事指南(311)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防汛办→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资源规划批准办事指南(312)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届第16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批准水资源规划的文件(一式1份);
(2)水资源规划报告书(一式5 份);
(3)水资源规划有关部门反馈意见(一式1份);
(4)水资源规划报告及评审意见(一式1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水政监察大队→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8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的审批
办事指南(327)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验收报告(一式一份);
2、调查材料(村、镇的相关调查记录、证明,证人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一式10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9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资源费缓缴审批办事指南(527)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农村饮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528)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
(1)《国家计委、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特急 计农经〔2002〕132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6〕24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水利局初审意见文件(一式2份);
(2)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含图纸及概算)(一式2份);
(3)工程水源水质化验报告(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办事指南(529)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
(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第二十三条;
(2)《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第三条;
(3)《关于印发〈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水建管[2005]263号)第四条、第五条。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原件2份);
(2)大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原件2份);
(3)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6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个9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办事指南(530)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第十一条;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书(原件2份);
(2)水库降等与报废论证报告(10份);
(3)其他材料(原件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9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办事指南(531)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水利部《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申请书;
(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所编制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有水利、旅游、环境、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查意见;
(3)相关联的水工程(或水资源)管理单位同意文件;
(4)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9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办事指南(532)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国发〔2000〕20号文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2、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项目主管部门名称;
(2)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
(4)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
(5)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6)主要规章制度。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验收办事指南(533)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文件(书),一式2份;
(2)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相应的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划、设计、验收材料(验收总结报告及附表、附图),一式2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9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间。
东兴市水利局财政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办事指南(534)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水利局
二、办理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验收报告(一式一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综合股→局领导→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投诉电话:7681051 咨询电话:7689616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报送上级领导审批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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